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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稣说:"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"(约6:40)。这句话也许被许多人认为平常无奇,无多大意义而被忽略,但我们却认为这句话在当日主耶稣说的时候,是非常切中时宜的,含有极大的意义和价值。主的话是真理,是活泼常存的道,具有永久不变的一贯性,虽然时间变更,而他的话总是永久不变的。从这句话看来,在今日仍是非常切合时宜的被运用,而且用得更为巧妙,前后相同,古今一致。这种永古隐藏的奥秘竟显现于耶稣降世后的时代,并再现于今日,使我们不得不虚心研求,在圣灵的引领和启示下,明白真神百般的奥秘(弗3:10)。现在我想把本题的奥义略加论述,也是非常切合时宜之需要的。 经上所谓"子"者,耶稣也,而耶稣亦常自称为"子",以显明以"天父"为父子相对的称呼。当时主耶稣何以能称为真神的儿子呢?因为他是圣善的灵——基督——成了肉身而来的,故称为"基督耶稣"或"耶稣基督"。若基督不是耶稣——圣善的灵所感生,仅由血气而生,则与凡夫俗人相等,有何尊贵而言?但他是从神而来的基督,并在耶稣身上显现出来,所以,非耶稣就不配为基督,非基督也不配为真耶稣。 这样,"真耶稣"三字之意义,就是整个基督耶稣。因为,耶稣之所以为真,乃是拼合"基督"而成。换言之,在耶稣身上具有基督的素质,这就是"真耶稣"了。这在今日,"真耶稣"就成了应验圣经的新名,即以赛亚书上的所谓"必得新名的称呼"(赛62:2,启3:12)。"真耶稣"在今日仍是为"子",受基督圣灵的我们,就是真神的儿子(加4:6),也就是为"子"的"真耶稣"。从前天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"子"而信的人得永生,这个因信得救的真理是永古没有变更的。 在(约6:31-40)的经文中,主耶稣表明天父的意思有二,一是他既以自己是从天父差来的,当然要按照天父的旨意去行。第二是叫一切见"子"而信的人得永生。现就第二点阐述其要义。 主耶稣所称"我父的意思",乃是指天上真神的旨意而言,原来要世人因信得救,并不是从渺茫中不得闻见,而叫人来硬信。乃是使太初原有的生命之道——基督——成了肉身——耶稣——住在世人之间,好给世人亲眼见过,亲手摸过而确信无疑的。故使徒约翰本着自己所听过、见过、摸过作见证说:"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,……将原与父同在,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,传给你们"。(约壹1:2)其在未显现之先,现在的基督在太初就是创造万物的真神,在显现之后称为"子"——耶稣(太1:21)。于是只有这一位耶稣才是基督,只有这一位基督才是真耶稣。 这样,使真神本性一切的丰盛,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耶稣里面(西1:19),虽然真神居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,世人也未曾看见,也是不能看见的(提前6:16),但只有在父怀里独生子成了形体,将他表明出来(约1:18),因为基督耶稣本是真神的真象(林后4:4),是他荣耀所发的光辉(来1:3),叫我们目击耳闻,得知真神荣耀所发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(林后4:6),所以主耶稣说:"人看见了我,就是看见了父""你们若认识我,也就认识我的父""我在父里面,父在我里面,你不信么?"(约14:7、9-10)。可是从前犹太人已经看见耶稣了,但不信他是基督(约6:36),这或许他们只听了耶稣为自己作见证,不信犹可说也,但耶稣还特告诫他们"若不信我是基督,必要死在罪中"(约8:24),而且在他们中间行了世人未曾行也未会行的事,则不信耶稣是基督的罪就更无可推诿了(约15:22、24)。他们亦自认"基督来的时候,他所行的神迹,岂能比这人所行的更多么?"(约7:31)。由是可知,行别人未会行的事,这就是神迹,以神迹见证耶稣是基督——真神的儿子——这是大过施洗约翰的见证。正如主说:"我所作的事,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"(约5:36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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